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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 || 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计划已发布!15种产品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来源: | 作者:业务发展部 | 发布时间: 2022-05-07 | 1116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22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计划。

 



2022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坚持民生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安全指标和关键性能指标,坚守质量安全底线。抽查计划共包括119种产品,其中,电子电器产品26种,农业生产资料8种,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14种,电工及材料产品11种,机械及安防产品19种,日用及纺织品16种,耐用消费品12种,食品相关产品13种


 食品相关产品抽查计划(2022年)

 

 


同时,总局还发布15种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意见的征求公告,包括了塑料一次性餐饮具产品、电线电缆、危险化妆品包装物、水泥、复合肥料、磷肥、氮肥、钾肥、玩具、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学生书包、电动自行车电池、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家用燃气灶、农用地膜等产品的产品质量安全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

 

 

 

 


  食品产业相关:


其中,塑料一次性餐饮具产品的实施细则未发生变化,与20年版一致。具体内容如下:

 



塑料一次性餐饮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2年版)

(征求意见稿)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不少于3份最小销售独立包装,每份样品抽样数量不少于40只(个),其中2份作为检验样品,1份作为备用样品。每份样品质量应不少于100g且与食品接触面的最小表面积应不小于10dm2(若最小销售包装不是40只(个)的整数倍,需按采样数折算,保证检样不少于80只(个),备样不少于40只(个),避免损坏原包装)。

 

检验依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感官要求

GB 4806.7-2016

2

总迁移量

GB 31604.8-2021

3

高锰酸钾消耗量

GB 31604.2-2016

4

重金属(以Pb计)

GB 31604.9-2016

5

脱色试验(限添加了着色剂的产品)

GB 31604.7-2016

6

特定迁移量(以锑计)(限PET材质)

GB 31604.41-2016

7

特定迁移总量(以己内酰胺计)(限PA材质)

GB 31604.19-2016

8

氯乙烯特定迁移量(限PVC材质)

GB 31604.31-2016

9

大肠菌群

GB 14934-2016附录B

10

致病菌(沙门氏菌)

GB 14934-2016附录C

11

霉菌计数

GB 4789.15-2016

12

特定迁移总量(以对苯二甲酸计)(限PET材质)

GB 31604.21-2016

13

特定迁移总量(以乙二醇计)(限PET材质)

GB 31604.44-2016

14

1,3-丁二烯特定迁移量(限有丁二烯单体的聚合物)

GB 31604.12-2016

15

苯乙烯和乙苯残留量(限PS材质)

GB 31604.16-2016

16

邻苯类增塑剂特定迁移量(限PVC材质)

GB 31604.30-2016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4806.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

GB 4806.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968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

GB/T 18006.1-2009 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根据GB 4789.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第7.3条规定“检验结果报告后,剩余样品和同批产品不进行微生物项目的复检”和卫健委“卫监督发[2005]515”《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第十九条:“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的不予复检”的规定,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进行复检。

附则

本细则代替《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13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公告》(2020年第36号)中的《塑料一次性餐饮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延伸阅读  

 

塑料一次性餐饮具相关标准
GB 4806.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48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

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T 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

GB/T 18006.3-2020 《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

……

 

   常见检测项目推荐
感官要求、标签标识

使用性能:负重性能、跌落性能、耐温性能

安全指标: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

微生物指标: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

 

中国中检中原公司在产品安全质量控制领域具备行业领先的服务能力。公司拥有CNAS和国家级CMA资质,可为政府部门、生产企业提供食品接触材料、食品餐饮具的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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